河北高柱城中村改造项目三期商品区地(3#-1)项目南地块景观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 高柱城中村改造项目三期商品区地(3#-1)项目南地块景观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高柱城中村改造项目三期商品区地(3#-1)项目南地块景观工程 已由 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 以 石行审投资核字【2023】6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石家庄市裕惠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石家庄市裕惠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景观面积约21664.42平方米,景观工程内容包含铺装工程、绿化工程、景观工程、小品、雨污水、水景给排水、电气等工程;室外雨污水工程自红线内最后一个污水检查井(不含污水井)至楼前1.5米的管道、井及挖填土方等内容。 建设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北城路北、高柱北路南、高柱中街东、高东街西。 计划工期 120日历天 质量要求和绿色建筑等级 质量标准:合格 绿色建筑等级:/
2.2招标范围: 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信誉要求: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其他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4-10 09:00:00 至 2025-05-12 09:29:00 ,登录 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05-12 09:3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
七、其他公示内容 1. 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分散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2.监督单位名称:石家庄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电话:0311-89929161/89929198。
3.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