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本项目已由信阳市城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决策立项,资金自筹且已落实。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信阳市城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信阳市城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聚合氯化铁供应商库项目 进行谈判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欢迎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信阳市城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聚合氯化铁供应商库项目
2.2项目编号:
M4101000065000762249 2.3 招标范围:聚合氯化铁供应商入库。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
2.5 入库家数:2家
2.6技术要求:所供产品应符合《水处理剂氯化铁》(GB/T4482-2018)中II类液体的所有技术要求
2.7质量要求:合格,满足采购人需求。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则需提供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
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内任意三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新成立公司按实际月份提供);
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
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财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