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编号:CR1201-GZJC-2025-003
1.采购条件
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高州市老旧城区地下综合排水管线提升工程(一期三标段),本项目已成立,建设资金已落实,自购物资:检查井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采购。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1. 工程名称:高州市老旧城区地下综合排水管线提升工程(一期三标段)EPC工程总承包
2. 工程地点:位于高州市老旧城区。
3. 工程审批、核准或备案文号:高发改投审[2024]122 号、高发改投(2023)283号
4. 资金来源:项目建设资金计划申请上级专项资金和地方政府专项债以及 超长期国债。
5. 工程内容及规模:本次实施的一期三标段(4和7区),建设内容包括共计铺设排水管网约 44706 米,清淤修复和更换破旧管网6436 米,护坡修复约 240 平方米,提升泵站 1个,1个城市内涝点整治及其它附属配套设施工程等,1.2 招标内容:详见包件划分情况表。
2.2采购内容说明及包件划分
2.2.1采购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采购公告附件1《采购物资包件清单》,本次采购一包一投。
2.2.2采购方式:采用询价采购。
3.采购依据
3.1本次采购的依据为:
(1)《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2)《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3)《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T/CFLP0016-2019);
(4)《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6)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招标物资年生产能力在过去的三年内年均产值需达到相应规模。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投标人应提供近两年度(2023年至2024年度)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2023年12月31日后注册的公司应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