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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4-10 数据编号: 7977396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广西生态环境部海河流域北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2025年海河流域水生态环境监管技术支撑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5年海河流域水生态环境监管技术支撑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河西区环岛西路梅江中心大厦26层招标业务一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4月21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A2025-03-051-001
项目名称:2025年海河流域水生态环境监管技术支撑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6.03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本项目主要是开展海河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调研、潮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规划(2019-2025年)实施情况评估、“十五五”密云水库上游水源涵养区生态保护要点研究、城市(含县城)黑臭水体治理成效调查、水污染源抽查抽测、突出水生态环境问题调查、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评估等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
本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标明本企业规模,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将不予以认定。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的政府采购政策。同时监狱企业技术标中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的将不予以认定。
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的政府采购政策。即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供应商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将不予以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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