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西干渠流域(象山段)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更正公告
一、项目名称:西干渠流域(象山段)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二、项目编号:E4503002826004685001
三、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3月28日
四、原公告媒体: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当地交易中心网站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网站)(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发布。(
备注:实行招标投标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还应当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上发布)。
五、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第11价格调整更正如下:
11、价格调整
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调整。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
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
(1)除钢筋、水泥、砂、碎石、页岩标准砖、圆木、板枋材、胶合板模板、预杵胀ɑ炷量梢缘髡鄹癫疃钔猓溆嗖牧喜辉市淼髡�
(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桂林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25 年第 1 期信息价为基准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