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生态环境康养运营服务有限公司物业管理类低值易耗品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根据公司需要,安徽省生态环境康养运营服务有限公司拟对安徽省生态环境康养运营服务有限公司物业管理类低值易耗品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比选,现将有关比选情况公告如下,欢迎符合资质的和有意愿的单位前来参与报价。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安徽省生态环境康养运营服务有限公司物业管理类低值易耗品采购项目比选
(二)招选人:安徽省生态环境康养运营服务有限公司
(三)其他: /
二、比选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桥头集镇华光社区八桥路19号。
(二)比选范围: 安徽省生态环境康养运营服务有限公司物业管理类低值易耗品采购相关的全部工作内容。详见附件报价清单要求。
(三)工作要求:
1、根据招选人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安徽省生态环境康养运营服务有限公司物业管理类低值易耗品采购相关的全部工作内容。详见附件报价清单要求。
2、关于投标样品要求及相关注意事项:(1)本项目需要按照招选清单提供样品进行评审,投标时样品无需印刷特别logo,样品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逾期不予接收,投标人自行安排样品送达时间,递交时样品须使用外包装密封,并在外包装上标明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
(2)开标后中标候选人的样品将封样,供货时招选人有权对所供货物与样品进行比对,供货货物的材质、材料低于投标样品质量或所供货物无法符合实际需求的,招选人有权拒绝收货,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均由供货人承担。
(3)本项目须提供的投标样品:香氛、不锈钢保温壶、巡逻平衡车(提供图册选型)、大地刷、海绵拖把。
3、中标后,乙方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3日内将采购清单中货物及其材质、款式等报甲方确定,乙方应按照甲方最终确定的内容等进行供货至甲方指定的时间及地点,乙方不得据此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甲方的确定并不免除或减轻乙方依据合同及招选文件应承担的责任。
(四)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具体供货到位日期以招选单位要求指定交付时间内完成为准。
(五)其他:/
三、参选人资格要求
(一)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企业业绩要求:企业近三年来(2022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1个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万元的园区运营相关类或物业耗材用品相关类采购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中需体现合同签订时间),须提供纸质合同原件扫描件(有公章),无完整证明材料的业绩不予认可。
(三)承诺书(详见附件)
(四)各参选单位之间不得有关联关系。如在开标过程中招选人发现各参选单位之间有关联关系,则有关联关系的单位均作废标处理。(评标专家开标现场线上查询)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格式条款需响应比选文件内容。
(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章规定的其它条件。
四、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 / 元
(二)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银行保函、电汇、转账、支票、汇票、本票(请不要使用“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
1、如采用银行保函,银行保函应为见索即付无条件保函。扫描件须附于投标文件中。
2、参选单位保证金汇款账号(通过转账方式的,需备注单位名称及所投项目名称):
名称:安徽省生态环境康养运营服务有限公司
账号:1302 0154 0920 0458 760
开户行:工行合肥蜀山支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2MADBQCMM57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桥头集镇华光社区八桥路19号
(三)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比选文件规定的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到账。
(四)参选单位汇出账号必须是参选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账号。
(五)因参选人操作引起的投标保证金未及时到账,其后果自负。
(六)温馨提醒:以下情形可能造成投标保证金未及时到账或被系统验证匹配失败:
1、投标保证金付款金额不得少于 /元,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缴纳失败。
2、投标保证金的有效金额以收款人的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在途资金无效,视为未按时缴纳。(因各银行系统到账时间不同,请尽量提前缴纳)
3、为确保投标保证金的及时到账,建议使用电汇加急或网银加急方式进行汇款(人民银行系统开放时间为周一至周五9:00至17:00,若周一为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的,请在上周五确保资金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