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鸡泽县城区排水防涝管网改造工程十八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鸡泽县城区排水防涝管网改造工程十八标段 (项目名称)已由 鸡泽县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鸡审批字[2023]149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鸡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县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00% ,招标人为 鸡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城区排水防涝管网改造工程泵站施工。 建设地址:鸡泽县境内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907.306656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 专业 二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3.1.3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投标均无效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