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中国电建昆明院剑湖PPP项目县城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甸南污水处理厂、一体化提升泵站运营维护...
中国电建昆明院
剑湖PPP项目县城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甸南污水处理厂、一体化提升泵站运营维护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剑川县剑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PPP项目已由剑川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对大理白族自治州剑川县澜沧江上游剑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剑发改投资﹝2016﹞13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理剑川剑湖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招标人为中电建(大理剑川)水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剑湖PPP项目县城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甸南污水处理厂、一体化提升泵站运营维护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云南省大理州剑川县金华镇、甸南镇。
2.2项目建设规模:县城污水处理厂(A2/O工艺)设计日处理污水量为1.0万吨,配套管网2km;甸南污水处理厂(A2/O工艺)设计日处理污水量为0.5万吨;15座一体化提升泵站。
2.3项目建设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2.4招标范围:
负责污水厂生产运行管理、工艺调控、日常水质检测、设备的维护保养与管理、在线监测运维、污泥处理处置费(含运输费)、厂容厂貌提升(环境卫生、标识标牌等)、配套管网运营维护、一体化提升泵站日常运营维护、项目安全管理、资料档案管理以及其他与招标人协商的经营事项。
2.5本招标项目标段划分:共分一个标段。
2.6其他补充:
2.6.1服务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规范,污水厂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污泥脱水后含水率达到80%以下,配套污水收集管网通畅完好,满足招标人其他运营要求。
2.6.2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运维服务期限为两年的招标控制价为996万元(含税,税率6%)。
2.6.3资金来源:已落实。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经国家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2项目管理机构配置最低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管理机构的成员数量应不少于8名(成员中至少包含1名维修电工(须持有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电工作业),1名化学检验员(须持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化学检验员(工)职业资格证书),上述人员应提交劳动合同或者2024年10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不少于3个月的由社会保险部门或机构出具的上述人员在投标人单位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