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2025年滦州市城区供排水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塞纳公馆东侧路段)施工招标公告
2025年滦州市城区供排水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塞纳公馆东侧路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2025年滦州市城区供排水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塞纳公馆东侧路段)施工已由滦州市行政审批局以《关于2025年滦州市城区供排水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滦审批字(2025)3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2.1.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29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310.484512万元,建设规模:沿线无现状给排水管道,仅在天福道交叉口处有现状。北起现状天福道,南至现状建设道,设计总里程437.601米,主要包含给水工程、雨水工程、 污水工程、道路及其他设施恢复工程。
2.1.2建设地点:河北省唐山市滦州市塞纳公馆东侧。
2.1.3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1.4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310.484512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施工资质。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1.3其他要求:
(1)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1个;
(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自2025年5月6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