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三角水厂工艺提升工程公告
大三角水厂工艺提升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新网2025(030)号
1.招标条件
大三角水厂工艺提升工程 已由绍兴市上虞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项目代码:2412-330604-04-01-100208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绍兴市上虞区供水有限公司,招标人为绍兴市上虞区供水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省房地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大三角水厂工艺提升工程 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12000万元,工程概算120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约4500万元,建设规模:(1)新建预臭氧池,占地面积223.6m2,土建规模 30万m3/d,设备规模15万m3/d;(2)新建提升泵房及臭氧接触池,占地面积656m2,规模15万m3/d;新建活性炭滤池及反冲洗用房,占地面积1316.5m2,规模15万m3/d;新建臭氧发生器间,建筑面220m2;(3)新建中控室1座,占地面积360m2,建筑面积为720m2,分上下两层,内设中控室、块化机房、电池室、化验室、办公区、配电间等;(4)更换现状回用水池潜水泵2套。建设地点:绍兴市上虞区上虞大三角水厂内。
□本工程按绿色建筑三星级标准实施。
2.2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约4300万元。
2.3施工总工期:540日历天。
2.4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t否
2.5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t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o自 / 年 /月 / 日以来□承接过/o完成过 /业绩。
3.4本次招标t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委派;
3.4.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2 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