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洋河新区污水处理厂扩容提标及水环境整治项目洋河新区污水处理厂扩容提标及水环境整治项目洋河新区污水处理厂扩容提标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洋河新区污水处理厂扩容提标及水环境整治项目洋河新区污水处理厂扩容提标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洋河新区污水处理厂扩容提标及水环境整治项目洋河新区污水处理厂扩容提标项目监理已由宿迁市洋河新区行政审批局以洋行审准〔2024〕3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宿迁市城镇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宿迁市城镇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实行电子化“不见面”招标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建设地点:宿迁市洋河新区
2.2项目建设规模:洋河新区污水处理厂扩容提标项目,占地面积约18841平方米(四至范围:东至振洋路,西至污水厂项目用地,南至空地,北至空地)。工程设计污水处理规模2万吨/日,并对扩容后6万吨/日的总规模进行提标改造,设计出水标准执行江苏省《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40-2022)中的C标准。总投资约1.2亿元。
2.3招标范围:洋河新区污水处理厂扩容提标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服务期、保修期等全过程监理服务及相关协调工作。
2.4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开工日期以开工报告为准,建设周期为施工工期。
2.5监理服务期限:自本项目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质保期满止。
2.6质量标准:合格。
2.7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8604.00万元。
2.8监理服务费用的支付时间、方式:按工程进度付款,完成总工程量的50%时,支付至已完成合格工程监理费的80%;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后(以验收意见为合格的验收单签订之日为准)支付至已完成合格工程监理费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审计结束后付至最终监理服务费的97%,缺陷责任期满后付至审定价款的98.5%,余款待质保期满付清(不计息)。
2.9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如下:
洋河新区污水处理厂扩容提标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服务期、保修期等全过程监理服务及相关协调工作。
3.资格审查方法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4.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评标方法为:
?综合评估法
□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
其中监理大纲是否采用远程评标: ?是□否
(1)投标报价:70分;
(2)总监理工程师素质:4分;
(3)资源配置与业绩:13分;
(4)监理大纲:13分;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人资格要求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2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者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
5.3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要求:
5.3.1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