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南昌中学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铝方通及铝格栅采购项目(第三次)
本招标项目南昌中学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铝方通及铝格栅采购项目(第三次)已由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洪发改行审字[2023]38号文批准立项,招标人为上海建工二建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财政资金,所需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该项目的采购实行公开招标,现就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南昌中学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铝方通及铝格栅采购项目(第三次);
2、项目地址:院士路以东、洪州大道以南、三清山大道以西、吉安路以北(JLH1603-A04地块)。
3、招标控制价: 3811891.59元;
4、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所示的铝方通、铝格栅及其相关服务等(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和施工图纸)。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性能良好,所提供产品尺寸具体性能参数应符合设计要求,具体要求:方通表面应光洁平整,图案清晰,色泽一致,无明显擦伤和毛刺,面层无露底及明显流挂,气泡,桔皮等缺陷,氟碳粉末喷涂式铝方通及铝格栅产品的耐候性须达到10年(含)及以上。
6、工期(交货期):铝格栅应中标之日起15日内备货完毕,铝方通应中标之日起30日内备货完毕,并按招标方要求分批交货,投标方需无偿配合招标方施工进度交货,并不得以提前交货为由向招标方提出费用补偿。
7、本工程为一个标段。
二、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应为铝方通及铝格栅材料制造商或由制造商授权的合法代理商,不接受铝方通及铝格栅材料制造商和代理商同时投标,投标人如为代理商,代理商需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3、投标人需提供氟碳粉末喷涂式铝方通及铝格栅产品的耐候性须达到10年(含)及以上承诺书(提供承诺书原件,详见附件-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