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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4-14 数据编号: 8006045 所属类别: 招标补疑

福建宁德市蕉城区八都溪北片区基础配套设施一期建设项目(水利工程)答疑纪要(第4次)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宁德市蕉城区八都溪北片区基础配套设 施一期建设项目(水利工程)宁德市蕉城区八都溪北片区基础配套设 施一期建设项目(水利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宁德市蕉城区八都溪北片区基础配套设 施一期建设项目(水利工程)已由宁德市水利局宁德市蕉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宁德市蕉城区八都溪北片区基础配套设 施一期建设项目(水利工程)(水利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宁区发改审批〔2024〕12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德市蕉城宏鑫交通工程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地方专项债资金,不足部份由蕉城区财政统筹解决,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德市蕉城宏鑫交通工程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单位为宁德贵川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宁德市蕉城区八都溪北片区基础配套设 施一期建设项目(水利工程)宁德市蕉城区八都溪北片区基础配套设 施一期建设项目(水利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宁德市蕉城区八都镇
2.2 工程规模:规划整治河道共3条,分别为屿头溪、仁厚溪和红门里溪,整治河道总长2265m,新建防洪堤总长3817.96m;新建排涝排水涵管4座,河道开挖及清淤等
2.3 产业类型:第二产业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具体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5 最高控制价:78962041元,其中不可竞争金额4532735元(含暂列金4532735元,暂估价/元及其他项/元);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及以上标准
2.8 工期要求:总工期30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应在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屿头溪右岸(桩号YTY0+393.16-YTY0+880)堤身填筑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5000万以上的河道整治或防洪堤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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