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中法唐家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2025年绿化管护及改造项目项目公告
重庆中法唐家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2025年绿化管护及改造项目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 重庆中法唐家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2025年绿化管护及改造项目,比选人为重庆中法唐家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2.1 服务地址:重庆市江北区铁山坪街道重庆中法唐家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2.2 服务期:合同签订后12个月,其中:前3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内比选人对绿化管护项目月考核打分低于95分时,比选人有权单方面无条件终止合同,并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和低价风险担保金。
2.3 服务面积:134000平方米。
2.4 服务概述:本项目由绿化管护和绿化改造两部分组成,其中:
(1)绿化管护部分
参照《重庆市城市绿化养护质量标准》(DBJ50/T-098-2019)规定的一级养护标准或本合同约定或比选文件约定或投标人投标时承诺事项(就高执行),对服务面积内的绿化实施管理和养护工作,包括且不限于对服务面积内的乔木、灌木、地被、藤本和水生植物等开展浇水灌溉、松土施肥、修剪造型、补植补栽、病虫害防治、防风防汛、绿化排危抢险及保护、绿化管护告知、办公区域室内绿植花卉配置养护及更换、比选人重要节日/活动期间的绿植花卉的配置养护及更换、绿化垃圾清运处置、协助比选人建立健全绿化档案和比选人认为属本部分的其他绿化管护内容等。
(2)园林绿化改造部分
根据比选人需要,对服务面积内的园林绿化开展优化设计、施工改造等。
2.5园林绿化改造部分的质保期为自竣工验收合格并经比选人签章确认之日起1年。
2.6比选人生产场所职业危害因素:噪声、紫外辐射、工频电场、苯、甲苯、乙苯、总尘(其他粉尘)、总尘(电焊烟尘)、锰及其化合物、二氧化氮、氨、硫化氢、二氧化硫、氢氧化钠、一氧化碳(非高原)、氯、氯化氢、磷化氢。
检测结果表明,所有岗位工人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浓度(强度)的检测结果均符合GBZ2.2-2007和GBZ2.1-2019的限值要求。
注:投标人应充分了解以上职业危害因素,确保具备在该职业危害因素环境下组织人员从事比选人列出的相关工作的资质、许可、能力及管理措施,并符合职业卫生相关管理要求。
2.7 项目金额及支付:服务期内项目暂定金额为90万元,由绿化管护和园林绿化改造两部分组成,服务期内,项目暂定金额中除去12个月绿化管护实际支付费用外的部分,比选人可根据实际需要用于园林绿化改造并据实结算,但服务期内绿化管护和绿化改造两部分的累计结算总额不超过项目暂定金额90万元。其中:
(一)绿化管护为包干费用,按月根据管护完成情况及考核结果支付,合同执行期间不调整中标单价。
(二)园林绿化改造为据实结算,实施前由比选人提供工程量清单,中标人按照以下计价要求进行组价,自行按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报价:
1、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CQJLGZ-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CQSZDE-2018)、《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CQJZDE-2018)、《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重庆市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CQYLLHDE-2018)、《重庆市绿色建筑工程计价定额》(CQLSJZDE-2018)及相关配套文件进行组价。
2、安全文明施工费按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渝建发〔2014〕25号)、《关于调整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费计取标准与计算方法的通知》渝建发(2014)26号文、《关于调整企业管理费和组织措施费内容及费用标准的通知》渝建发(2014)27号文、《关于调整定额人工单价的通知》渝建发(2016)71号文、《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发〔2016〕35号文、渝建〔2018〕195号文、渝建〔2019〕143号文的规定要求,报价金额不得低于其合格工程的最低取费标准。
3、严格执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对主城区易撒漏物质实行密闭运输的通知》文件要求所发生的费用。
4、所有与本项目建设有关的材料及半成品均由投标人根据设计技术要求自行考虑相关费用。
5、投标人应将完成该工程发生的所有措施费纳入投标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措施费及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的费用:
a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工期应采取的全部措施费用。
b投标人施工的临时设施等用地费用。
c由投标人自行解决本工程红线范围内的施工用水、电。
d施工过程中围堰及降低地下水位的措施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