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分公司2025年太湖水政三期服务项目网络资源采购项目询比公告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分公司2025年太湖水政三期服务项目网络资源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分公司2025年太湖水政三期服务项目网络资源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T20250331018
1.2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分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采购人自筹,且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采购内容为10Mbps带宽接入,共1个端口,52条专线的网络接入服务(注:IP地址按实收取),预算金额不超过49990元(含税,税率6%),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1.6 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成交供应商数量为1个。
1.7 本项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限价为含税49990元,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采购内容为10Mbps带宽接入,共1个端口,52条专线的网络接入服务。2.2交付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安装调试完成。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4服务地点:苏州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2.5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技术规范书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依法设立: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具有合法有效的注册登记文件。3.2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接受其分支机构投标(其资质可使用总部资质);或者供应商具有《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3.3.财务要求:供应商须承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若供应商因单位性质无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说明相关原因并承诺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收费票据)。
3.4.控股管理关系:
(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响应。
(2)供应商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响应。
(3)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响应。
3.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2022年03月01日起)内有骗取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2020年03月01日起)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2020年03月01日起)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列入全国/江苏省/苏州市“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或江苏省或苏州市分公司同类产品供应商黑名单且惩戒期未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