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供水保障体系省级筹建工程(一干渠项目)村镇截流导流工程变更项目石津灌区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农村供水保障体系省级筹建工程(一干渠项目)村镇截流导流工程变更项目石津灌区段已由河北省水利厅以冀水农[2025]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为河北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代建机构为 / ,招标人为河北省水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北昊禹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石津灌区一干渠增加宁晋县水源供水任务后,实行封闭式管理,沥水禁止入渠,因此需对沿岸原有村庄雨水集中排沥口门进行封堵,通过集水井和地埋管道将沥水导入附近洼地,并对左岸巡渠路临渠侧31.85km路肩进行硬化处理。
工程范围内涉及晋州市3个行政村(相古庄村、鸣鹤庄村和西赵庄村)的雨水集中排放口。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集水井、排水管道以及左岸巡渠路临渠侧路肩硬化等。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施工标。具体划分如下:
农村供水保障体系省级筹建工程(一干渠项目)村镇截流导流工程变更项目石津灌区段,合同编号:GSBZYGQSJJL2025-SG。招标范围:农村供水保障体系省级筹建工程(一干渠项目)村镇截流导流工程变更项目石津灌区段的建筑工程、施工临时工程、环境保护工程、水土保持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计划工期:3个月。工程质量保修期为一年;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书面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