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玄武湖太平门湿地生态修复项目监测设备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玄武湖太平门湿地生态修复项目监测设备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14
项目概况
玄武湖太平门湿地生态修复项目监测设备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益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京市鼓楼区建宁路65号金川科技园22幢3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4月25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益诚采字[2025]第苏A0272号
项目名称:玄武湖太平门湿地生态修复项目监测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398080元
最高限价:398080元
采购需求:玄武湖太平门湿地生态修复项目监测设备采购,详细采购需求见采购清单。
工期:1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书面承诺书,格式见采购文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承诺书)
注: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的规定,以上涉及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不再需要提供上述涉及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投标文件中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中标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三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胶装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