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2025年汕头市金平区东厦路90号金东花园4幢301、302号房物业公开招租项目项目公告
汕头市金平区东厦路90号金东花园4幢301,302号房出租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5年汕头市金平区东厦路90号金东花园4幢301、302号房物业公开招租项目(采购代理机构编号:04-17-04E-2025-D-A07776),招租方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项 目批复已落实,已具备招租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一、 招租内容
1.1项目名称:2025年汕头市金平区东厦路90号金东花园4幢301、302号房物业公开招租项目。
1.2项目地点:汕头市金平区东厦路90号金东花园4幢301、302号房。
1.3项目租赁期限:本项目租赁期限为3年,招租方提供2个月免租期,供承租方用于场地清理、修缮工作等。
1.4招租范围:汕头市金平区东厦路90号金东花园4幢301、302号房,房屋面积为176.39平方米。
1.5物业概况:2025年汕头市金平区东厦路90号金东花园4幢301、302号房物业公开招租项目,该物业权属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具体使用面积以现场双方实测确认。
1.6※特别说明:
1)租赁范围:场地仅用于作为住宅场所,出租用途为住宿。场地内禁止明火,禁烟,谢绝餐饮、工厂及生产、销售、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等用途;同时租赁期内承租方自行负责消防安全及设施配套,且相关消防安全须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由承租方对此进行承诺。由承租方对此进行承诺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按附件1、承诺函)
2)本项目为2025年汕头市金平区东厦路90号金东花园4幢301、302号房物业公开招租项目,租赁期租金报价每月单价下限为:3333.80元/月,承租方租赁期租金单价报价不得低于招租人设定租金下限,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3)承租方对楼宇的改造及装修不可破坏房屋主体结构,装修方案须在施工前向我方报备。租赁期内的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等因使用房屋而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租方自行缴付,不纳入租金中。租赁标的物水电原则上由承租方自行到电力、自来水公司申请独立电表、水表,如若申请无法通过,承租方自行安装水电分表,安装或使用超过水、电表容量的任何水、电设备,应事前征得我方的同意,再由承租方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增容手续,费用由承租方负担。电费在电表读数的基础上增加12%的线损与我方结算。水费按照分表读数摊分我方代垫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生活垃圾处理费等费用进行结算。由承租方对此进行承诺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按附件1、承诺函)
4)合同期内,招租方或承租方若提前3个月告知对方申请提前退租,均不视为违约。
5)承租方在签订本合同后30日内须向招租方支付1个月的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押金),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备注:本项目将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具体网址链接: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
二、 ※资格条件
2.1※承租方须满足以下资格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