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浦城县垃圾无害化分类治理中型转运站及大件垃圾处理车间项目(一期)
浦城县垃圾无害化分类治理中型转运站及大件垃圾处理车间项目(一期)补充通知(第01号)现将由我司组织招标的浦城县垃圾无害化分类治理中型转运站及大件垃圾处理车间项目(一期)(招标编号:E3507220701100125001)有关事项答疑并补充通知如下:
一、答疑部分1、土方及拆除渣土外运运距投标人自行考虑,预算运距按5km计算。此规定未按闽建〔2024〕9 号文的要求明确按实结算,请调整。无控制价资料,请补充。答:本项目价格调整按闽建〔2024〕9号《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项目计价实施细则》规定执行。
2、现金形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 (招标项目编号)E3507220701100125001,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招标项目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在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到银行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并以银行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投标保证金到账证明作为投标人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依据。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上账号应与投标保证金转账回单上账号一致,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浦城县国库支付中心 账户名称:35001677407052503686 账 号:中国建设银行浦城县支行(转账时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