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5-4-15 | 数据编号: 8015724 |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
城南水厂20万吨微纳米气浮系统技改工程
询比采购公告
城南水厂20万吨微纳米气浮系统技改工程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城南水厂20万吨微纳米气浮系统技改工程。
1.2采购项目编号:BRR25-HNS-ZB-002-005。
1.3采购人:淮安自来水有限公司。
1.4采购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5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企业自筹。
1.6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概况:本工程为现状组合滤池气浮改造工程,组合滤池现状规模20万m3/d,包括砂滤池和活性炭滤池。其中一侧布置活性炭滤池,一侧布置砂滤池,共用中间管廊。按回流比5%计算溶气系统,分两个溶气供水系统。两套系统中间溶气水管道串联,可以在特殊检修条件下切换使用。
2.2采购范围:本次改造在各格配水渠内布置均匀分布器,形成10套独立的布气系统管路系统,新增溶气水布水系统及电控阀门均布置在盖板下部,利用盖板下部空间安装及检修等,包括设备及所附配件的供货、安装、工厂检验、试验、包装、保管、运输(含保险)、交货(含卸货)、工地开箱检验;对设备现场安装、调试、试验、试运行;提供必要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技术培训服务、质保期内外的售后服务等工作。具体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2.3交货期、安装周期及试运行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供货,设备到货后30日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试运行期自调试完成之日起六个月。
2.4质量标准:合格。
2.5项目地点:淮安市清江浦区城南街道,采购人指定地点。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供应商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供应商近三年(自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类似气浮系统设备供货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所提供的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页等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未提供);
(3)供应商应提供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经过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或提供银行在响应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
(4)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查阅记录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