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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4-15 数据编号: 8018236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浙江关于平湖市独山港镇产城融合共富项目-2025年平湖市独山港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采购的招标项目公告

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就平湖市独山港镇产城融合共富项目-2025年平湖市独山港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提供本项目服务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FDWPH-2025-14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采购内容及数量
(一)项目预算投资 12000万元,其中:一期项目新建高标准农田5700亩,改造提升农田 10753 亩;二期项目新建高标准农田 4200 亩,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 4065 亩。本次招标预算价 49万元。
(二)建设地点:一期:该项目涉及周家圩村、韩家庙村、赵家桥村、聚福村、虎啸村、独山港社区、小营头村、优胜村、前进村、星华社区和衙前村等 11个行政村(社区)。二期:该项目涉及渡船桥村、海塘村、虎啸村、金沙村、独山港社区、星华社区和全公亭社区等8个行政村(社区)。
(三)招标范围:平湖市独山港镇产城融合共富项目-2025年平湖市独山港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采购供应商1家,完成项目一期、二期所涉及的勘察(如有)、设计、施工、监理、设备或材料采购、测绘各类检测、项目管理等需要招标的招标代理及清单编制类造价咨询服务,具体实施由采购人确定。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符合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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