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四0四有限公司厂前区污水处理监测设备维修-谈判采购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本采购项目中核四0四有限公司厂前区污水处理监测设备维修(采购编号:
404C-FW-GKJT-25-0672),项目业主为中核四0四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谈判采购。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中核四0四有限公司厂前区污水处理监测设备维修。
2.2服务地点:金塔产业园。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3个月内完工。
2.4服务范围:为污水处理工艺中的COD、总磷、总氮、氨氮在线监测设备进行维护、检修和校准;具体详见《技术任务书》。
3.响应人资格要求本次采购要求响应人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1资质要求:
(1)响应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响应人公章)。
3.2财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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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信誉要求:
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企业处于正常经营状态,应提供以下资料:
(1)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及法人代表均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查询记录并加盖响应人公章;
(2)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贿犯罪记录,企业及法人代表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查询结果并加盖响应人公章;
(3)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企业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查询结果并加盖响应人公章;(事业单位可不提供)
在评审过程中,如评审组对响应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存疑(响应人提供截图有误、模糊)及未提供查询截图的,评审组应对上述记录进行现场核实;如有不一致,以评审现场查询结果为准,并在评审报告中进行说明并补充查询截图。
3.4 业绩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