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机器管招投标)海南省东方市八所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一...
海南省东方市八所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一标段-福久村)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南省东方市八所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一标段-福久村)以初步设计和概算的批复 【2019】29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东方市水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占比:1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海南省东方市八所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一标段-福久村)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海南省东方市八所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一标段-福久村):
2.1 建设地点: 八所镇报坡村等31个村庄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 新建DN300(HDPE)污水主管4894m,DN200(HDPE)污水支管5535m,De110(UPVC)接户管12280m,其中新建Φ630圆形塑料污水检查井145座,新建Φ700圆形混凝土污水检查井213座,Φ1000圆形混凝土污水检查井59座,Φ1000圆形混凝土污水沉泥井119座,450x450mm塑料污水接户井614座,550x350mm散排污水接收井614座,新建玻璃钢化粪池(2m3)184座,改造现状化粪池(1m3)430座,分片区新建 130m3/d、70m3/d和10m3/d污水处理站各1座。
2.3 计划工期: 180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 施工总承包(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5 招标控制价(元): 17253058.26
2.6 质量要求: 合格
2.7 应用BIM技术: 不应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海南省东方市八所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一标段-福久村):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以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级)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以上级)执业资格且在投标人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