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供热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公告
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供热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 65020425022800224003)
一、招标条件
本 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供热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项目编号:65020425022800224003)已由白碱滩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白发改发【2024】147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 专项债及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白碱滩区住房和建设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白碱滩区
2.项目规模: 1.改造DN50-DN700供热低压管道市14.65km、庭院2.137km,阀井90座。
2.安装DN80-DN300智能平衡阀680套;建设智慧供热监控系统及APP软件。
3.改造DN350供热低压管道6.359km,阀井30座。
4.新建DN450管线0.005km,与金龙镇管线连接,安装4套阀门,计量间1座。
5.金龙镇供热管网接DN700管网,热力站安装加压系统3套,配套阀门。
6.16座换热站、88套循环泵能效提升改造,1座换热站更新,1座供水提升泵房更新,新建4座高层换热站配套管网改造。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可行性研究报告。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65020425022800224003001
标段(包)名称: 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供热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竣工图编制)、材料设备(采购、运输、装卸、保管、安装、调试等)、土建施工(含相关的检验、检测及地基处理)、试验及检查、性能试验、考核验收、完成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工作及配合完成国家要求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备案、环保、水保、安全、档案等所涉及到的专项验收),直至竣工验收、移交,实现设计全部功能所发生的全部内容。凡与本次工程相关的设计、新增或改造及需恢复的工程内容均由中标方负责,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环保、工期、试运行和造价等全面负责。
项目工期: 300天
工程投资额: 13755.27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满足下列要求之一即可:要求1、 [设计] 综合类资质 (综合类资质) 甲级;要求2、 [设计] 市政行业 (行业资质)或 (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资质)乙级或以上资质;要求3、市政行业(专业资质)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