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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4-15 数据编号: 8022637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陕西西安市蓝田县水务局(本级)蓝田县2024年市级水利发展资金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蓝田县2024年市级水利发展资金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4月2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RTZB-2025-001-2
项目名称:蓝田县2024年市级水利发展资金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9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合同包1(蓝田县2024年市级水利发展资金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蓝田县2024年市级水利发展资金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开标时系统查询),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并提供书面声明。
(2)法人单位提供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提供的接受采购人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进行相关信息的核实,并承担核实不到的后果;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提供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专业服务机构提供相关执业许可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
(3)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审计过的财务报告,或谈判截止时间前90天内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①提供财务报告的,内容应完整。②提供资信证明的,必须提供资信证明全部页以及基本户信息(提供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提供基本银行账户信息复印件加盖公章)。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代替资信证明,存款证明无效。
(5)提供2024年1月1日至今至少一次依法纳税的凭证(至少包括企业所得税或增值税中的一种);依法免税或不需交税的应提供链条完整的证明;成立不足一个月的提供将依法纳税的承诺书(格式自拟)。注:①零报税的提供申报成功的凭证。②时间以税款所属时段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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