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宣汉县前河源头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监理监理公告
宣汉县前河源头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宣汉县前河源头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监理(项目名称)已由宣汉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宣汉县前河源头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宣发改审〔2024〕170号,项目代码:2403-511722-04-01-510324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宣汉县润民水库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多渠道筹集(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 宣汉县润民水库运营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宣汉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宣发改审〔2024〕170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景瑞鸿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划分:一个监理标段。
2.2 建设地点:宣汉县前河流域(土黄镇、樊哙镇、渡口乡、三墩土家族乡) 。
2.3 建设内容及规模:三墩土家族乡建设处理规模400m3/d污水处理站一座,配套建设场镇截污管道16.9km及相关附属设施;渡口乡、樊哙镇合建处理规模3000m3/d(一期)污水处理厂一座,配套两个乡镇截污管道32.1km及相关附属设施;土黄镇分两期建设处理规模 20000m3/d的污水处理厂一座,并配套建设镇区截污管网23.3km及相关附属设施。污水场站建成后出水排放标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以及同步进行岸线生态修复工程。
2.4 计划工期:108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2.5 招标范围:宣汉县前河源头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监理。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服务能力。
3.1.2业绩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