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夏邑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夏邑县农村环境整治资金项目招标公告
夏邑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夏邑县农村环境整治资金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采购条件:
河南豫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夏邑县农业农村局的委托,对夏邑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夏邑县农村环境整治资金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将谈判事宜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 项目名称:夏邑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夏邑县农村环境整治资金项目;
2.2 采购编号:夏财采招-2025-3;
招标编号:商政采〔2025〕158号;
2.3 标段划分及采购内容:一个标段;
采购内容:垃圾清运车150辆,垃圾桶2419个(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
2.4 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 30日历天内供货完毕;
2.6 质保期: 1 年;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技术标准及谈判文件要求;
2.8 采购限额:1799912元;
2.9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10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2.11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2.12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和监狱企业发展扶持政策、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
三、响应人资格要求:
3.1.响应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3 年度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日期于 2024 年 1 月 1 日以后的,则提供公告发布日期后由企业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4 年以来任意 1 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和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声明)。
3.2.响应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
主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中国政府采网”(www.ccgp.gov.cn) 网站查询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谈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后进行查询,并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四、文件获取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