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自治区人民医院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项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竞争性磋商公告
? 项目概况
自治区人民医院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项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4月27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TYCZB2025-05
项目名称:自治区人民医院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项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650000
最高限价(元):65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自治区人民医院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项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
数量:1 预算金额(元):650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本项目新建1号急诊综合楼1栋、2号锅炉房、医疗和生活垃圾暂存间、3号紧急救援车库、5号门卫房、6号加药间、污水处理池及配套附属设施,建筑面积44287.97㎡;按照《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7号》的规定、规范要求,对建设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材料、质量进行检测。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供应商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同时包括见证取样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须同时包括: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且具备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包含: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室内环境检测)且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认证);
(2)供应商必须是在乌鲁木齐市质监站备案的检测单位(提供2025年度的备案证明)。
(3)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检测相关专业工程师技术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