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青河县江布塔斯水库工程(机电设备标段)公告
青河县江布塔斯水库工程(机电设备标段)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河县江布塔斯水库工程(机电设备标段)已由阿勒泰地区水利局以阿地水规字〔2023〕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地方政府债券资金100%,招标人为新疆青河县水利总站,招标代理机构为新疆天壹中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机电设备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项目地点青河县江布塔斯水库。
2.招标范围: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安全监测及信息化设备采购安装(具体详见清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及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水库、水利信息化、大坝安全监测、机电等业绩,并在人员、履行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试运行、软件开发及数据整合、运维能力、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及具有自动控制、电子工程、系统集成、自动化、信息化、计算机类(符合其中之一即可)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具有近5年有水库、水利信息化、大坝安全监测、机电等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需体现项目负责人信息)。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