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2025年安福县乡镇灌溉能力提升工程(二期)-安福渠、-白门洲渠、-青陂支渠
2025年安福县乡镇灌溉能力提升工程(二期)
招标公告
2025年安福县乡镇灌溉能力提升工程(二期)已经核准(安发改核字【2025】7号),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安福县水利局工程建设项目部,招标代理机构为安福县利水勘察设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施工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建设地点:安福县竹江乡、横龙镇、洲湖镇、洋门乡等
1.2招标规模:
1、水源工程:本项目新建(改造)提灌站24座,水陂3座,全面提升乡镇灌溉能力,切实解决农业灌溉水源问题。
2、输配水工程:疏浚整治中型灌区支渠72条,长度247.4Km,小型灌区主干渠112条 ,长度290.81Km,共计184条 ,总长538.21Km,其中渠道现浇砼衬护长度242.19 Km;管道工程11处,其中主管长度22.45 Km,支管长度17.5 Km;修建农用桥49座,涵闸32座,放水控制库14座,泄洪闸7座,进水闸3座,分水涵11座。
1.3标段划分:六个标段,工程总造价:约4543万元。
1.4计划工期:180日历天(具体以签订的施工合同为准)。
1.5招标范围及内容: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水源工程、渠道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 施工临时工程(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
1.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与评定合格及以上标准。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证和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赣建人〔2022〕5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水利专业技术职称不予认可);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拟派项目部组成人员要求: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均应有上岗证书(专业应为水利水电类),需提供社保证明,社保证明的时限为开标前连续近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按规定到龄不需缴纳社保的除外),退休人员担任建造师者需提供退休的有关材料原件,因新注册不足6个月的,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中的注册时间为准。该拟派建造师应严格按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规范公职人员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的通知》(吉市管办字【2018】5号)文件执行。
(7)拟投入本项目部组成人员不能有在建项目: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并在开标现场递交原件核查,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认定;
(8)根据(吉市管办字[2024]7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应当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加盖单位公章作为资格文件在投标文件中体现,信用报告生成日期为开标截止时间前7日内有效;未提供上述规定的查询结果或经查询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主体的,不得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查询路径:进入“信用中国”官网→在右上角的“查询”端口输入企业名称→点击企业名称进入企业页面→点击“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下载并生成《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9)根据《吉安市关于进一步强化源头治欠推进工程建设领域落实“吉薪即付”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办字【2022】24 号)、《关于认真做好工程建设领域落实“吉薪即付”有关事项的通知》(吉治欠办发【2022】6号)文件要求,投标企业应提供《吉安市落实“吉薪即付”工伤保险参保和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函》,未按规定提交书面承诺原件扫描件的取消其投标资格(需在投标文件中上传原件的扫描件);因欠薪列入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单位不得参与投标(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