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本项目已由
喀什宝润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决策立项,资金自筹且已落实。
喀什宝润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受
喀什宝润环保电力有限公司的委托,对
喀什宝润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城发环保能源(昌吉)有限公司锅炉乙炔在线吹灰服务采购、城发环保能源(昌吉)有限公司锅炉清灰打胶服务采购谈判采购进行
谈判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欢迎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
喀什宝润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城发环保能源(昌吉)有限公司锅炉乙炔在线吹灰服务采购、城发环保能源(昌吉)有限公司锅炉清灰打胶服务采购谈判采购
2.2项目编号:
M4101000065001021127 2.3实施地点:新疆喀什、新疆昌吉
2.4采购范围:
锅炉乙炔在线吹灰服务及锅炉清灰打胶服务
2.5服务期限/工期要求:1年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3.2业绩要求(若需):
3.2.2企业类似项目业绩
提供一份在线吹灰服务采购业绩或锅炉清灰打胶服务业绩
注意:是否容许个人业绩与企业业绩重复计算,需说明。
3.3财务要求(若需):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财产没有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没有处于经营异常状态。提供本企业近三年(20xx、20xx、20xx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附注的复印件。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4信誉要求:
3.4.1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
注:相关信息以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