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蕉溪旅游基础设施项目-景区生态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被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名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蕉溪旅游基础设施项目-景区生态治理工程已由德化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德发改审[2019]106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德化县城镇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拔款,招标人为德化县城镇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厦门天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泉州市德化县雷峰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造价4066.2203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园林绿化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蕉溪旅游基础设施项目-景区生态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工程造价4066.2203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园区内景观绿化工程、景观挡墙、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管理房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其中,用于确定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职称等级的相关数据:工程造价40662203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工程造价4066.2203万元。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40662203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54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苗木养护期为 12 个月(6 个月成活养护,6 个月日常养护);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福建省城市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程》、《园林绿化工程 施工及验收规范》及现行相关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园林绿化专业高级园林绿化专业职称。
注:园林绿化专业(下同)是指园林、园林施工、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园艺、景观、环境艺术、市政园林等专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