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和田地区民丰县城镇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及中水回用项目监理标竞争性磋商公告
? 项目概况
和田地区民丰县城镇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及中水回用项目监理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4月28日 13: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HRTC-MFCG-2025-002
项目名称:和田地区民丰县城镇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及中水回用项目监理标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800000
最高限价(元):8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和田地区民丰县城镇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及中水回用项目监理标
数量:1 预算金额(元):800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民丰县城镇污水处理厂及中水回用系统进行改扩建,现有污水处理厂及中水回用系统设计规模4000m3/d,改扩建污水处理设施及中水回用系统设计规模6000m3/d,改扩建后总设计能力达到10000m3/d,施工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1)投标人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2)法定代表人投标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投标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需提供本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费凭证,新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公司以实际发生的为准));
(3)投标人提供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2025年成立的公司可不提供但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
(4)投标人需提供税务部门出具近期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需含增值税、印花税等税种;如当月无需缴税需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无欠税证明),新成立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无欠税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