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长乐城区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回用工程(勘察、设计)-变更公告
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福州市长乐区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的编号为 E3501820102802125001 的 长乐城区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回用工程(勘察、设计) 已由 福州市长乐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长发改基【2024】179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福州市长乐区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和部分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仟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项目概况2.1.项目名称: 长乐城区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回用工程(勘察、设计) ;
2.2.建设地点: 福州市长乐区航城街道等 ;
2.3.工程建设规模:
新建曝气生物滤池1座、清水池1座、吸水井及再生水泵房1座。新建四根专管供应至福建吴航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福建鑫通码头有限公司、中节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华能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2.4.投资总额:人民币 10033.35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 8157.57元;
2.5.招标范围和内容
2.5.1.招标范围:
工程勘察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满足设计和规范所要求的全部勘察报告和资料,以及工程施工所需要的配合服务。具体包括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制定勘察纲要,进行勘探、取样、试验、测试等勘察作业,编制工程勘察文件,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配合服务等内容;工程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规划方案编制及报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评审报批文件、概算(含概算评审报批文件)、施工图设计及后续阶段设计和施工期间的指导和现场配合等服务
2.5.2.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取样、试验、测试等勘察作业;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及配套附属设施等专业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的指导和配合服务、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并提交相关资料及与相关部门的设计编制、协调、汇报等相关后续服务工作;
;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 但不限于建筑工程、结构工程、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及配套附属设施等 专业工程。
2.6.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 2025-12-01 开工,工程建设周期 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格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具备市政工程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类别及等级,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还要提出勘察的资质要求)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