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项目招标 >> 设备材料 >> 正文
发布日期: 2025-4-16 数据编号: 8033284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福建石狮市污水管道改造和提升项目-厝上溪污水管道改造工程(污水管道上游修复)(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被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名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狮市污水管道改造和提升项目-厝上溪污水管道改造工程(污水管道上游修复)已由石狮市发展和改革局以狮发改审【2024】26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建石狮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石狮市锦尚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恒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石狮市锦尚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石狮市污水管道改造和提升项目-厝上溪污水管道改造工程(污水管道上游修复),总造价806.4994万元。排水工程,最大管径DN1000,具体以招标人发出的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石狮市污水管道改造和提升项目-厝上溪污水管道改造工程(污水管道上游修复),总造价806.4994万元。排水工程,最大管径DN1000,具体以招标人发出的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造价806.4994万元,单项合同额 2500 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造价806.4994万元,最大管径DN1000;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8064994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8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一个标段 ;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