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利辛县省级和美乡村阚疃镇刘圩行政村八里圩中心村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利辛县省级和美乡村阚疃镇刘圩行政村八里圩中心村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网招)
项目编号:BZLX2025GC001号
一、招标条件1.项目名称: 利辛县省级和美乡村阚疃镇刘圩行政村八里圩中心村建设项目
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利辛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3.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已落实
4.
招标人: 利辛县阚疃镇人民政府
5.招标人地址: 利辛县阚疃镇
6.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7.评标办法: 随机合理低价法二合一
8.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建设地点: 利辛县阚疃镇境内
2.项目规模: 利辛县省级和美乡村阚疃镇刘圩行政村八里圩中心村建设项目,总投资约500万元。
3.计划工期:100日历天
4.招标范围:阚疃镇刘圩行政村八里圩村庄环境整治提升(五小园建设)、污水治理、村庄道路建设、沟塘治理、亮化、基础服务设施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
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 1 个标段。
6.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4999870.39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资格要求:
1.1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1.2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1.3提供 / 年至今企业类似项目业绩 / 个,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类似项目业绩指: / ;
1.4投标时(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无被亳州市市本级及县区各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有效期内);无因扬尘治理措施不到位,被亳州市市本级及县区行业主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有效期内);
1.5企业信用
投标人(不含分公司、不含子公司)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投标人被人社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注: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要求在评标系统对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进行交互查询,以评标时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评标系统与“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平台实时交互数据为准。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的,如联合体成员之一存在上述任一情形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上述情形。遇系统故障,以评标委员会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人工查询为准,人工查询仍有故障的,则此项评标时不作要求。评标委员会应对故障页面证据截图存档。
1.6其他:本项目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人员,须提供投标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