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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4-16 数据编号: 8033376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福建泉州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4号双膛窑风机节电改造(重新招标)


招 标 公 告
泉州闽光4#双膛窑风机节电改造(重新招标)
招标编号:SG202503170022-1
1.招标条件
福建泉州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4#双膛窑风机节电改造(重新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投标人对该招标项目进行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福建泉州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综合事业部。
2.2项目规模:泉州闽光4号双膛窑现有7台罗茨风机,现拟进行节能技术改造,用永磁高速悬浮风机替代原有的罗茨风机,改造后在满足工艺要求基础上,实现电耗指标降低20%以上目标。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为EPC总承包项目,投标人负责以现有风机位置及配套管网为基础进行本项目设计、设备供货(含风机本体及其所有的电控设备等全套)、安装调试(含需要扩容的电缆及连接的管道)、验收及售后服务等。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福建泉州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4#双膛窑风机节电改造招标技术要求》。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160万元。
2.5 工期要求: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90个日历天。由于投标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每延误一天按1000元(含税)支付违约金,封顶不超过合同总价5%。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和《福建泉州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4#双膛窑风机节电改造招标技术要求》。
3.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资质要求: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是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企业,具有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应是能有效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永磁高速悬浮风机制造厂家,同时应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不低于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或不低于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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