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垣曲二期抽水蓄能电站项目EPC总承包(1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运城市垣曲县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西垣曲二期抽水蓄能电站项目EPC总承包(招标项目编号:M1400000026011422004)已由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晋发改审批发〔2023〕2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山西丝路晋元电力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 企业自筹20%,银行贷款80% ,招标人为山西丝路晋元电力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在“伟拓交易平台”(网址:www.wtjypt.com)以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组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山西垣曲二期抽水蓄能电站项目EPC总承包。
2.2 项目建设地点:山西垣曲二期抽水蓄能电站位于山西省运城市垣曲县解峪乡,在山西省运城市垣曲县境内,距太原市直线距离315km,距运城市直线距离63km,距垣曲县公路里程43km,地理位置较优越。
2.3项目建设规模:山西垣曲二期抽水蓄能电站项目为大
(1)型Ⅰ等工程,总装机容量1200MW,安装4台单机容量为300MW的立轴混流可逆式水泵水轮发电电动机组。电站连续满发小时数为6h,设计平均年发电量17.08×108kWh,年抽水用电量22.77×108kWh。电站枢纽建筑物主要由上、下水库、输水系统、地下厂房系统及地面开关站等建筑物组成。
2.4项目建设工期:
山西垣曲二期抽水蓄能电站项目EPC总承包合同工期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完成工程达标投产及创优工作、工程竣工验收工作为止,其中,重要节点如下:
(1)项目主体工程施工期(2025年9月-2030年10月)
(2)工程完建期(2030年11月-2031年7月),2031年7月末全部机组投产发电。
(3)关键里程碑节点计划。详见招标文件
工期总日历天数: 2130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2.5招标范围:
山西垣曲二期抽水蓄能电站项目EPC总承包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山西垣曲二期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工程建设及工程管理。
(2)工程技术服务,招标阶段和施工详图阶段勘察设计、信息化及国家设计规范规程调整增加的技术专题、数字化等工作,以及合同约定的其他相关工作。
(3)工程设备采购,机电设备和金属结构设备的采购。
(4)建筑安装工程
(5)承包人负责完成阶段验收(工程截流验收、工程蓄水验收、水轮发电机组启动验收等)、达标投产、工程创优、缺陷责任期内的质量保证等。配合发包人开展建设征地移民安置专项验收、专项验收(枢纽工程、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消防、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工程档案等)、工程决算专项验收、工程竣工验收。
(6)缺陷责任期内的消缺工作。
(7)其他合同约定的相关工作。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6 发包人另行委托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2.7其他补充: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山西垣曲二期抽水蓄能电站项目EPC总承包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的资质、业绩、项目主要负责人等方面还应同时满足下述要求,并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总承包等能力。
本次招标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组成单位数量应不超过5家。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联合体成员中承担勘察工作的单位须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甲级资质;联合体成员中承担设计工作的单位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
(2)提交联合体所有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投标;
(5)联合体的组建方式和投标行为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6)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方均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的独立民事主体;
(7)联合体中承担土建施工工作的成员方均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
(8)联合体的资质总和应满足“3.1.1 资质要求”的规定;联合体的业绩总和应满足“3.1.3业绩要求”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