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湿地公园新能源观光车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询价邀请
福建黎旭建筑有限公司 受 三明市欣城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委托,采用 询价采购 方式组织 湿地公园新能源观光车采购项目 (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编号:黎旭沙采【2025】001号
二、项目名称:湿地公园新能源观光车采购项目
三、招标项目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见后附“采购标的一览表”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的营业执照须含汽车生产或销售等相关经营范围,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若为三证合一的,可只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2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4.3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4 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须提供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报价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网址)。
4.5 特定条件: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