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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4-17 数据编号: 8036810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江苏2024年省级水利发展资金(农村生态河道)-珥陵镇项目施工标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2024年省级水利发展资金(农村生态河道)-珥陵镇项目已经由丹阳市水利局以丹水[2025]43号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丹阳市水利局珥陵水利管理服务站,代理机构为江苏立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国内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丹阳市珥陵镇;

(2)项目规模:中沟沟道整治约600m,沿线铺设草皮2500㎡,种植红叶石楠球480株;新塘站新建U80+0.3m渠道192m,U80渠道78m,Ф60*6m过路涵1座,Ф60*15m过路涵1座,Ф60暗渠136m;汤北站新建U60渠道220m,机耕桥2座,支渠闸3座,Ф50*6m过路涵3座;前蔡南站新建Ф50暗渠224m;丈山南站新建矩形排水渠230m,Ф60暗渠12m,Ф80暗渠25m;长安东站新建U80渠道457m,U60渠道262m,机耕桥4座,支渠闸2座,Ф50暗渠28m;新建祥里村涵1座等内容;

(3)工程批复概算金额:83.82万元;

(4)计划工期:45日历天;

(5)本次招标工程为1个标段,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2024年省级水利发展资金(农村生态河道)-珥陵镇项目(设计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内容)施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资质: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具有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且无在建工程(无在建认定执行省水利厅的苏水基[2016]17号文);
3、其他:
(1)企业主要负责人(A类)、项目经理(B类)、项目专职安全员(C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缺一无效;
(2)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水利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投标项目经理在最近3年内(2022年4月1日至今)没有行贿行为记录(投标人自行出具承诺函);
(4)提供投标人为拟派项目部组成人员及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缴纳的最近一个月(2025年3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或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社保缴纳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注:1.如投标人注册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注册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的文件;2.若上述人员中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无需提供社保证明材料;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
(5)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间为项目资格审查结束时,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为打印或网页截图;
(6)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对应本项目资格要求的企业资质须在评审前其资质动态监管核查结果为合格,如评审过程中动态监管核查为不合格的,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江苏省内的建筑企业以评标时官网查询结果为准,其他省份由投标人提供有效的动态监管结果证明材料);
(7)按照镇江市水利局《关于实施镇江市水利工程招投标领域交易信用承诺制度的通知》(镇水发[2019]142号文)的要求,投标企业需提供《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形式;
(10)本项目电子招投标活动中投标和资格审查认定时关于企业基本信息、人员业绩等招标文件明确规定的要求录入至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诚信库的基础证明相关材料以电子招标投标企业诚信库中的信息、数据为准,如承诺函等其他投标材料以投标文件中载明的内容为准。

四、评标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