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龙口市2025年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三峡工程后续工作)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龙口市 2025 年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三峡工程后续工作)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龙口市 2025 年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三峡工程后续工作)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在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http://ggzyjy.yantai.gov.cn/)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04月28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上传并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0681000202502000054
项目名称:龙口市 2025 年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三峡工程后续工作)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85798.26元;
最高限价:885798.26元;
采购需求:该项目为龙口市 2025 年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三峡工程后续工作)项目。施工项目分为一个标段,该工程位于龙口市新嘉街道东三甲村、北马镇西刘家村、芦头镇韩家店村。主要内容:龙口市新嘉街道东三甲村、芦头镇韩家店村沥青路铺设及原污水井盖拆除并恢复、雨水井抬高;新北马镇西刘家村村内道路硬化等。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进行施工。
合同履行期限:自接到采购人开工通知之日起60日内竣工并达到验收合格标准(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开工令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上年度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依法在山东省缴纳税收和社会保证资金的供应商,可根据《龙口市财政局转发《烟台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的通知》(龙财采〔 2022 〕22号)上传《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未在山东省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仍需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查询);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龙财采〔2022〕9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如供应商为非中小微企业,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