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招远市金都水务有限公司中广核山东招远核电供水项目(设备采购)
招标公告 招远市金都水务有限公司中广核山东招远核电供水项目(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3706002318006242(项目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远市金都水务有限公司中广核山东招远核电供水项目(设备采购)已由招远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招远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中广核山东招远核电供水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招远市金都水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招远市张星镇圈里杨家村附近 2.2 建设规模:本项目为招远市金都水务有限公司中广核山东招远核电供水项目(设备采购),购置无负压泵站供水设备。 2.3 计划工期:计划工期:自接到采购人通知后30日历天供货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使用 计划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 2.4 质量要求:无负压泵站供水设备及附属管道、阀门等配套设施的质量应符合《管网加压泵站供水技术规程》(cecs 221-2012)、《管网加压泵站供水设备》(gb/t 38594-2020)、《城镇供水管网加压泵站无负压供水设备》(cj/t 415-2013)等相关国家标准。
按最新(现行)国标、部标、行业标准、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及合同要求制造、验收,要求达到合格标准(以上标准如有冲突执行最严格标准)。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招远市金都水务有限公司中广核山东招远核电供水项目(设备采购),购置无负压泵站供水设备。 2.7 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及技术规范: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技术要求及图纸。
2.8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9 质保期:无负压泵站供水设备整机五年,水泵(含电机)五年包换十年保修。
2.10 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及安装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