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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4-17 数据编号: 8040318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四川乐山市沙湾区金叶·公园里项目建设施工吊篮类、钢管类、抗浮锚杆类、土方机械类租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乐山市沙湾区金叶·公园里项目建设施工吊篮类、钢管类、抗浮锚杆类、土方机械类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四川川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乐山市沙湾区恒越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人)委托,拟对乐山市沙湾区金叶·公园里项目建设施工吊篮类、钢管类、抗浮锚杆类、土方机械类租赁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cl(2025)014号
二、项目名称:乐山市沙湾区金叶·公园里项目建设施工吊篮类、钢管类、抗浮锚杆类、土方机械类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三、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四、招标项目简介:
本项目为乐山市沙湾区金叶·公园里项目建设施工吊篮类、钢管类、抗浮锚杆类、土方机械类租赁服务采购项目,本项目共分为4个包,其中:
第一包:吊篮租赁类服务采购,采购预算:含税总价为127260.00元(其中不含税总价为126000.00元,税率为1%);
第二包:钢管租赁类服务采购,采购预算:含税总价为452480.00元(其中不含税总价为448000.00元,税率为1%);
第三包:抗浮锚杆类服务采购,采购预算:含税总价为441828.80元(其中不含税总价为428960.00元,税率为3%);
第四包:土方机械类租赁服务采购,采购预算:含税总价为374611.00元(其中不含税总价为363700.00元,税率为3%);
投标人在投标时均采用单价投标,据实结算。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五、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适用于第一包、第二包、第三包、第四包):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1投标人不得具有限制或禁止竞标情形。
6.2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6.3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六、投标人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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