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固原分中心将台堡公路养护站供热源改造工程等2项养护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固原分中心将台堡公路养护站供热源改造工程等2项养护工程施工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宁夏公路管理中心2025年度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计划的批复》(宁交公路函﹝2024﹞24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宁夏公路管理中心以《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关于下发固原分中心将台堡公路养护站供热源改造工程等2项养护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通知》以(宁公管发[2025]54号)批准,项目建设单位为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固原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固原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宁夏固原市境内
2.2 建设规模: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固原分中心将台堡公路养护站供热源改造工程主要工程量为:增设空气源热泵3台,外机一体式循环泵1套采暖一体式循环泵1套,补水一体式循环泵1套;增设250kVA箱变1台,敷设配套电缆等。
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固原分中心六盘山隧道养护站外墙节能保温工程主要工程量为:拆除并新做生产业务用房屋面1040.75m,更换生产业务用房窗户463.99㎡,新做生产业务用房外墙保温及防水层1986.21㎡;拆除并新做食堂屋面456.13㎡,新做食堂外墙保温及防水层471.51㎡等。
2.3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设计图纸所设计的内容、工程量清单中所反映出来的实际工程量、技术规范和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中要求的工程量以及为完成以上工程所消耗的劳务、材料、机械、设备等所有附属工程量。
2.5 标段划分:划分为一个标段实施;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投标人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等级资质,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近3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计算3年至投标截止之日,精确到天,以交工日期为准)至少完成过 1 个房屋建筑或房屋维修工程施工业绩。
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 号)要求,投标人如为应通过名录对其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企业,则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 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