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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4-18 数据编号: 8042609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广东实验中学白云校区直饮水机采购安装项目(三期)(项目编号:0835-250F16901141)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实验中学白云校区直饮水机采购安装项目(三期)(项目编号:0835-250F16901141)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广东实验中学白云校区直饮水机采购安装项目(三期)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5月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835-250F16901141
项目名称:广东实验中学白云校区直饮水机采购安装项目(三期)
预算金额:368,278.00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68,278.00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白云校区直饮水机采购安装项目(三期)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白云校区直饮水机采购安装项目(三期)
4、其他:投标人必须对项目内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8月15日前完成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及验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按照招标文件的格式签署盖章的《资格声明函》。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按照招标文件的格式签署盖章的《资格声明函》。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按照招标文件的格式签署盖章的《资格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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