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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4-18 数据编号: 8042836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江苏中国人寿扬州市分公司体检中心试剂及药剂采购项目(二次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市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中国人寿扬州市分公司体检中心试剂及药剂采购项目(二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规模:中国人寿扬州市分公司体检中心试剂及药剂采购,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2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标段一: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及血液分析仪检验试剂;标段二:13C呼气分析仪试验药盒。
2.3最高限价:
标段一:125万元(含税);标段二:180万元(含税)。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本项目标段最高限价,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2.4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2.5供货期:分批供货,自订货之日起10天内完成供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在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3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依法享受免缴、缓缴的,提供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如若发现隐瞒,取消供应商资格):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存在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股东的子女、配偶、近亲属及特定关系人在招标人任职情况。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6)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7)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8)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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