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泸州市主城区自来水户表改造工程(2021~2023年)的澄清文件
泸州市主城区自来水户表改造工程(2021~2023 年)(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
补遗文件(一)
致各潜在投标人:
1、招标文件第一章3.1.2业绩要求“设计业绩要求”中类似项目定义修改为:(注:设计业绩为施工图设计,指包含施工图设计内容的设计合同、勘察设计合同、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全过程咨询合同等)。
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4
(2)资信业绩“设计单位主要人员”评分标准中“1、设计负责人”业绩注释修改为:(注:设计业绩为施工图设计,指包含施工图设计内容的设计合同、勘察设计合同、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全过程咨询合同等)。
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4
(2)资信业绩“设计单位主要人员”评分标准中注释修改为:注: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务咨询类似问题回复意见,“设计负责人”为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在职人员。相关证明材料除按本项目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佐证材料,其他人员如为退休人员还应当提供退休证明和返聘合同(协议)。
4、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