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鹤壁朝歌热力有限责任公司淇县及示范区集中供热支管网工程施工采购 (项目名称),招标人为 鹤壁朝歌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中原招采信息科技(河南)有限公司 。本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鹤壁朝歌热力有限责任公司淇县及示范区集中供热支管网工程施工采购项目
2.2 项目编号:M4101000065000968006
2.3 项目地点:鹤壁市淇县及示范区
2.4 项目概况:
本工程为“鹤壁市淇县及示范区集中供热支管网工程项目,六条支管网分别为:南海港湾西区支线、黄浦江路西延支线、富春江路支线(淇园路-燕山路)、永和路支线、人民路支线西延(淇园路-107)、人民路支线(淇水路-淇河路)。管线总长度约6.01公里,管径:DN400-DN100,热力管网介质为高温热水,设计温度120/60℃,设计压力1.6MPa。
2.5 招标范围及内容:本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标示的全部内容,即供热管线敷设等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建筑安装工程的施工,详见技术要求。
2.6 标段划分:共两个标段。
一标段示范区支线(南海港湾西区支线、黄浦江路西延支线、富春江路支线(淇园路-燕山路) );二标段淇县支线(永和路支线、人民路支线(淇园路-107)、人民路支线(淇水路-淇河路))。
投标人可参与两个标段的投标,但只能中一个标段;评标时优先对二标段进行评审,若投标人为二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则不再参与一标段的评审。
2.7 计划工期: 60日历天 。
2.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的规范和质量标准。
2.9质保期: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一、二标段通用)
3.1 企业要求
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
3.2 资质要求
3.2.1 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修理)许可证(压力管道)GB2资质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公用管道)GB2资质(含安装);
3.2.2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资质证书须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
3.3 业绩要求
投标人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一个管径≥DN400的供热管网施工业绩。
注:{不接受联合体业绩证明,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关键页及合同双方盖章页、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接收证书等竣工验收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合同的任一笔发票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及对应发票真伪查询截图。当无法体现业绩关键信息(管径)时也可提供合同发包方出具的有效业绩证明文件(加盖合同发包单位公章或电子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