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赣榆区华中片区排水设施综合改造提升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赣榆区华中片区排水设施综合改造提升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3207212503270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赣榆区华中片区排水设施综合改造提升工程设计己由连云港市赣榆区数据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赣数投【2024】135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连云港市赣榆区公用事业发展中心,现对该项目的赣榆区华中片区排水设施综合改造提升工程设计(标段)进行公开招标,请有意参加本标段设计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江苏省赣榆区 。
2.2项目规模:北起金海路及徐福路,南至青口河,西起G204,东至青年路,总面积约6平方公里对片区内市政道路、住宅小区、公建单位、单体楼、城中村等排水单元做雨污分流设计及排水防涝设计。
2.3招标范围:赣榆区华中片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测绘、勘察、设计( 具体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招标人联系,由招标人负责答复。
2.4设计周期:共60日历天,完成该项目的测绘、勘察、方案设计、 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并通过招标人及审查机构审核。
2.5招标控制价:200万元
2.6质量要求:设计深度达到国家和地方政府部门颁布现行有关规范、规定及标准的要求,并通过招标人及相关部门的审核。
2.7其他要求:中标单位需在整个项目施工过程中安排专职设计师驻场。
3、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或者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
3.5项目负责人具备:项目负责人具有排水工程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6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2024年10月-2025年3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3.7本工程要求投标投标人自行承诺无借牌挂靠行为,投标人自行承诺后并不解除招标人对其进行查询和经济法律责任。
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3.8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3.9本工程执行以下文件: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10投标主体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连云港市赣榆区行贿人联合惩戒信息库,在名单内的单位及人员如参与本次招标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赣榆区行贿人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投标人不得存在投标人须知1.4.3情形之一。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4月21 日至2025年4月25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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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其他要求
9.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
9.2 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9.3 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