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机器管招投标)东方市板桥镇镇区至污水厂沿线农村污水治理工...
东方市板桥镇镇区至污水厂沿线农村污水治理工程项目(利章桥北侧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方市板桥镇镇区至污水厂沿线农村污水治理工程项目(利章桥北侧标段)以东审政投[2022]15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东方市水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占比:1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东方市板桥镇镇区至污水厂沿线农村污水治理工程项目(利章桥北侧标段)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东方市板桥镇镇区至污水厂沿线农村污水治理工程项目(利章桥北侧标段):
2.1 建设地点: 东方市板桥镇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 污水量约12.8m3/h,设计新建污水干管的管径为DN225~DN400,管道长度为3537m;新建户内污水收集管及接户管管径为DN110~DN160,管道长度为4800m,新建中315检查井301座,新建中680污水检查检查并、断建中630污水沉泥井11座。新检查井4座。
2.3 计划工期: 180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 施工总承包(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为准)。
2.5 招标控制价(元): 8996639.12
2.6 质量要求: 合格
2.7 应用BIM技术: 不应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东方市板桥镇镇区至污水厂沿线农村污水治理工程项目(利章桥北侧标段):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以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级)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以上级)执业资格且在投标人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